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作者:贺嘉发律师单位: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深度团队微信:iloveumxuh作者:周悦单位: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深度团队微信:wxid_eb85ge5nnw8u41 案件详情:2004年,王某到九江市一酒店就餐,将手提包放在旁边的座位上。就餐后,王某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包内有手表及部分现金等物品,价值约5000元,王某遂要求酒店赔偿。 但酒店经理称,其已在酒店的入门处放置了写有“请顾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包裹等私人物品,谨防小偷!”字样的标志牌,客人一进门就能够看到,该经理认为酒店已经给客人做了提醒和警示,王某自己没有认真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