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于2月9日出台了
“中山稳企安商20条”
至今已有一个月,
很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并不知道
当中很多的措施
对他们也是适用的
3月9日上午,
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组织召开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会上,
多部门对相关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市人社局副局长张立波介绍,中小微企业是我市经济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疫情影响中抗压能力更弱,“中山稳企安商20条”中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措施和补贴包括以下这些:
01
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即中小微企业免收5个月单位缴费,大型企业是减半征收3个月单位缴费。
02
稳岗补贴
援企稳岗措施的其中一项,就是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实施稳岗返还。只要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中山市的有关政策,裁员率不超过相关指标就可以申领。为落实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相关政策,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2019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2.32%放宽至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即裁员率不超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这项补贴对小微企业是有明显倾斜的。经测算,今年这项返还资金将超过1.1亿元。
03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这项补贴的服务对象是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按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
04
小额贷款贴息
这项补贴的服务对象是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市人社局还有几项重点惠企补贴,包括中小微企业等全市所有企业都可申请。
01
受疫情影响员工延迟返岗补贴
企业劝导已向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并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每人按2019年12月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53元5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02
受疫情影响员工治疗或隔离补贴
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可获得适当补贴,按照该职工2020年1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为每天补贴金额,总补贴金额根据职工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的实际天数计算。
张立波介绍,上述补贴申领所需的材料和流程,都在市人社局网站及“中山人社”政务微信上进行了公布。
市金融局副局长刘东生介绍,市政府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即中山稳企安商二十条)后,市金融局会同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等单位迅速抓好政策落实,着力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扩大融资规模、缓解还款压力以及优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
一、引导银行机构积极争取央行2月26日设立的5000亿元全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外贸行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3月6日,中山首笔再贴现专用额度落地,金额1558.85万元,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以及农业春耕备耕。
二、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采取利率下调、利息减免、费用减收等优惠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财务压力。疫情发生以来,银行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合计33.25亿元,为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934万元;累计减免各项融资费用约283万元。
三、督导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小微企业客户灵活调整还贷安排,通过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减轻企业还款资金压力。疫情发生以来,各银行机构累计为1083户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办理延期还款,另外为58家小微企业办理了贷款展期或续贷。
刘东生介绍,
市财政安排了20亿元的过桥贷,
只要企业经营良好、信用良好,
均可以提出申请,
对企业规模没有限制,
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
过桥贷就是企业在银行的一笔贷款到期后需要先归还贷款才能取得续贷资金即先还后贷。目前,一些银行对优质的企业可以直接实施“无还本续贷”的政策,但对多数企业还是要实行先还后贷,企业为筹集还贷资金,往往通过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很高,这样势必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如果使用政府专项资金解决过桥融资资金,将大幅降低融资成本。
1.企业申请条件:依法在中山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同时,符合银行续贷条件,且银行同意出具续贷承诺书。
2.操作程序:贷款到期前30天内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3.单笔资金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自然日)。
4.资金使用费:稳企安商政策实施期间,免收使用费。
本文转自: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