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 丽 思
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合伙人
Gong Lisi
中 共 党 员
执业证号:14420201911094427
邮箱:342842257@qq.com
执业领域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等
工作语言
普通话、英语
个人简介
具有多年的民商事诉讼工作经验。为多个政府部门、村(居)民委员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擅长处理基层矛盾和化解纠纷。执业至今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熟悉公司的内部管理运营机制,拥有较丰富的公司非诉法律顾问经验。热衷于公益普法,为中小学学生、职业院校学生、村民小组长、妇女、企业管理人员等开展数十场普法讲座。
社会职务
中山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山市律师协会婚嫁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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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民事类:
1. 中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第三人吴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北京某公司起诉要求中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十万元并赔偿损失两百多万元,代理中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应诉,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二审法院判决中山某网络科技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驳回了北京某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 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某局服务合同纠纷(代理中山市某局参加应诉并提起反诉,法院支持了中山市某局的反诉请求,并驳回了浙江某环保科技公司的要求支付服务的诉讼请求,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类:
1. 陈某某买卖身份证件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受贿罪、伪造、买卖公司、企业印章罪(从公诉机关指控的五个罪名,经辩护,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2. 苏某某故意杀人罪(案件历经两年多,为苏某某争取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