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经 文
Chen Jingwen
中共党员
执业证号:14420200910258850
邮箱:79058132@qq.com
执业领域
劳动、民商事、刑事案件、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语言
普通话
个人简介
广东凯行(坦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2月31日开始执业。十几年来,承办大量的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案件,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非常出色,在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能够及时为企业提供咨询和化解纠纷的方案,同时在企业设立、股权设计、合同风险防控、用工风险防控、公司清算等业务领域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17年11月,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司法厅评“第三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2月,获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优秀委员会主任”;2022年6月,获中山市司法局评“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3年12月获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三十年三十人”“理论成果奖”;2024年3月,获司法部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此外,2022年12月,获得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颁发的“高级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证书。
社会职务
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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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民事类:
1、中山某女士,因宅基地使用权与邻里发生纠纷,历时16年维权,后由陈律师代理其相关诉讼,在广东省检察院主持的听证会当中某女士与各方达成和解,最终解决土地使用权办证问题。
2、中山某公司,20年前,债务人某先生将自己拥有的由某镇建发公司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抵偿中山市某公司的债务。中山某公司多次到某镇建发公司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2022年被告知该土地现属于村集体农业用地。陈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诉讼向原债务人某先生和某镇建发公司主张损失,后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
3、某夫妇儿子F因发生交通事故身亡,该交通事故中,F和对方车主各承担50%的责任,但F和对方车主还需对乘车人员S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各自承担50%。在各方协商时,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准备将给F的父母的赔偿款全部直接支付给S的父母。后陈律师提出,保险公司给F的赔偿款不是遗产,最后通过诉讼,法院支持了F的父母的诉求请求。
刑事类:
1. 郑某盗窃案,陈律师为其辩护,主张有立功情节,法院判决采纳。
2、黄某涉嫌诈骗案,陈律师为其辩护,在侦查阶段被释放。
3、罗某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案,陈律师为其辩护,在侦查阶段被释放。
4、周某涉嫌盗窃案,陈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非诉类:
1、中山某信托公司清算项目法律顾问,完成应收账款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清偿方案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2、为中山某公司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中,向刑事办案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成功推进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