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可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公益事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权益合伙人
Fang Ke
中共党员
执业证号:14420201910099563
邮箱:fk85851@163.com
执业领域
民商事领域法律服务
工作语言
普通话
个人简介
2018年被选聘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百姓宣讲团讲师,被评为2018年“火炬开发区十大好人”;2019年获中山火炬开发区首届“我和我的祖国”基层宣讲员“微宣讲”大赛特等奖,被选聘为中山市百姓宣讲团讲师;2020年被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为“民法典优秀宣讲个人”,获全国培训师大奖赛法律“最具商业潜质奖”。现为近50家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社会职务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市百姓宣讲团讲师,中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中山市城管局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库成员,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第一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中山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山市湖南常德商会理事兼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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