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文 龙
党支部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权益合伙人
Qiu Wenlong
中 共 党 员
执业证号:14420201510057660
邮箱:qiu_wenlong@163.com
执业领域
商业风险(含刑事),企业合规,并购重组,私募基金,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合同纠纷诉讼及仲裁。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英语
个人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及University of Exeter(英国埃克赛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毕业。入选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广东省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擅长执业领域为商业风险(含刑事),企业合规,并购重组,私募基金,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合同纠纷诉讼及仲裁。
社会职务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欧美同学会理事、中山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中山市第十届青联委员、华南理工大学中山校友会会长、中山市检察院听证员、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中山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市侨界青年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山市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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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民事类:
1.主办某 A 股上市公司与某国企集团合同纠纷系列案(涉案标的额8000 多万人民币);
2.主办某基金与河北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纠纷(涉案标的额 7000 多万人民币);
3.主办澳大利亚某公司诉成都 7-11 及日本某公司专利侵权案(涉案标的额 1000 多万人民币);
4.代理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法国某公司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 900 多万人民币);
5.主办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涉案标的额 3.2 亿人民币);
6.主办何某、刘某与中山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4000多万人民币)
刑事类:
1.郭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欧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不予批捕;
3.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最终不起诉;
4.罗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最终不起诉;
5.彭某某涉嫌诈骗罪,最终不起诉。
非诉类:
1.中山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资产收购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2. 为广东某汽车科技产业园系列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包括商业合同的审查、起草和谈判、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与分析、出具法律意见等。
3.主办某投资集团与北京某基金公司成立基金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